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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8日

荃灣西鐵偷拍裙底事件


昨天乘西鐵到荃灣西下車,E出口那條長長的自動電梯幾可用杳無人煙來形容。當我剛踏上不久,忽然覺得大腿內側有涼涼的東西觸碰我,我立即轉身回頭向下看,見到一名年約十六歲的青年拿著電話站在很接近我的地方,而手提電話是處於拍攝的狀態。


「...唔係呀...」我還沒說話,他便先開口了。


想也不用想我立即便開火,還是我此生從沒用過的字眼、語調:


「頂你!你咩料呀?」我平常說話算小聲那種,但當時的聲量,絕對是能傳遍那「杳無人煙」空間的每一塊地方,而「頂你」更是第一次從嘴巴跑出來罵人。「拎住手機影人裙底!你有冇搞錯!仲要伸入黎!」


「唔係呀。」小小聲的還是這句。我看看他的臉其實是那種「蠢宅相」──宅男那個宅,而在我大聲吼叫後,很明顯他在害怕。他不知所措地想離開,我便以身子擋其去路還加一句「重想走?!」;他轉為裝作聊電話,我便大吼:「唔好扮講電話!」直到二人均到達電梯頂層,我一直擋著他的去路,他抬頭看著兇惡的我一臉驚恐不安:


「冇呀,唔係呀...」


「証明吖!」


他按了按電話,給我看當中的照片。我看看那張對不到焦的相片,根本就是剛剛犯案時因為我早發現,電話的相機對不到焦結果就拍到旁邊的電梯!其實在那半分鐘不到的時間我一直在想:我有沒有冤枉他?沒有,我確定。那我要不要採取進一步的行動?看著(其實是瞪著)他非常惶恐的而年幼的臉,唉,算了。


我指著他丟下一句:「唔好再做喇,細路!」在我邊盯著他邊轉身離開前,餘光見到他趕緊點了幾下頭。


後來跟Mr. K說,他道:「報警嘛!起碼找地鐵職員!還要拿他的學生証告知校方!」


「嗯,我的確可以這樣做。」而且我不怕做,我還可以要求調出閉路電視的錄影帶,一看便可証明:「但他一臉驚慌,我覺得起碼他還是懂得怕的,所以便放過他了。」


「他們怎會怕?」言意我太心軟了。


「算啦,我很確定他沒有拍到什麼。」因為我都習慣雙腿貼緊,大腿內側是緊貼的,也因此他必須要把電話再伸進來才比較有機會拍到「好照片」,結果一個不小心就因為碰到我而被抓包。


以此經驗跟各姊妹分享:



  • 荃灣西鐵站E出口的電梯因為很少人的關係,敬請小心!

  • 平常沒事也要雙腿緊貼;

  • 發生事情時無論如何也必須留在地鐵附近位置;

  • 發生事情時,先大吼準沒錯!不嚇怕對方也起碼路人聽到,雖然昨天的情況是一個途人也沒有...

其實我也不是沒有在自省,到底我放過他是不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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