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我其實不知道我去了哪裡
到此,才兩小時,「半日」觀光團便完了。接下來才是到關島的戲肉。
註冊。
有關於結婚,我們磨了好久。主角二人意見一致,只是不知為何「有人」覺得「結婚不是倆個人的事」(「有人」二字好惡意喔(笑)),但我卻一直沒有想通為何不是;我亦對那種「大宴親朋」卻沒幾個賓客是認識的飲宴很不為然,果然到了骨節眼時,體內獨家村病毒發作,邊暗唸獨家村憲章第三條第二節,邊在婉言與強硬中游走。不想做的事情,就是不想做。
熱茶放涼了幾年,再趁亂,才能下這一步。
經過了這一役,我重新反省反思什麼是「結婚」,故,這次到關島註冊,我很堅持要以最簡單的方法來完成。
說回當日。團完了,便坐上導遊小姐的車子,帶我們去辦手續。車子在一棟平房外停下來。居然是:影。印。舖!
說「只是」影印店,那也不太妥當,因為那店子還有拍證件相等服務,以及,重點是,那店子的小小姐,還有能簽證結婚申請書的資格。(想吐糟到不知從何吐起了)聽說這本來是律師的工作,但現開放這部分的資格予公眾考取。而這小小的店子的這位年輕的店員,就是持有這個資格。
那天我們二人都超沒在狀態。到達一個地步我忘了「British」怎串(天啊,我也許英文沒有很好,可還真是沒糟到這種地步啊!),在Miss導遊的注目下,只得鬼畫符了事;Mr. K也沒好到哪,後來說忘了「Communication」怎拼,只得偷瞄我之前寫的。這都算了,我最在意的一點:
「父母出生地忘了就寫China。」Miss導遊督促著。我只要一停下來,就立即「提點」,心意是很好,可是令我一整個大慌大亂!
我寫下了China。
幹!我寫下了China!
他倆明明是在印尼出生的!!
不不不,不是搞錯的問題。是我怎可以忍受自己寫下China這個字,還要,這並非事實並非事實並非事實並非事實!
後來,也實在沒有開口的機會,只得算了。我倆一直相當混沌,光個一夜沒睡就要了小命。就這樣我們被推著上車,前奔當地政府機關,至此,我才有「啊!我們在註冊!」的實感。
Miss導遊一下車就用跑的──混沌中我沒有疑問地跟著跑。飛撲到櫃檯前,把剛剛由影印店小姐簽好的申請表交上(影印店x結婚證明,依然是充滿遺和感)。原來她想爭在頭幾位遞交申請,好使我們(當然也包含她本人)不用等上太久。
「這裡的人啊沒什麼不好,只是光一個申請就要等上半個小時。當然是能早上一個算一個!」
很好,這位小姐很對我胃口。
果然,我們也沒等上太久,15分鐘不到就被喊到去櫃檯面前。在玻璃窗後面的,是一位很年輕很年輕的小姐,從皮膚帶深啡色這一點看來該是真正當地人,臉蛋很甜很可愛。。。可是視線往下一看,身體的部分就。。。就是以亞洲人的角度來看,那是百分百的「胖」。明明,臉就很小很可愛呀!!她說:
「噢!妳裙子好好看哦!」日系風格世界通行。「那現在,我們開始了。」
然後是洋文。大意就是有沒有犯罪過啦、有沒有結過婚啦、有沒有XX跟YY啦,只要在停頓位答「NO。」就好。
然後直到:「那妳願意嫁他嗎?」
「YES。」
「那你願意娶她嗎?」
「YES。」
「好,你們結婚了。恭喜!」她是第一個恭喜我們的人。帶著甜如焦糖般的笑容如此說。
還沒完。
當天的下午六時,他們約好了牧師到我們的旅店,這次是見證。
牧師真的長得很像牧師。高高大大的白種美國人,帶著和善的磁場。下午跟過來的是導遊先生。這位導遊先生早上數度問我們:「要不要幫你們拍照?」而數度被拒。這次看著我們穿得爛身爛勢來結婚──是真的,我的熱褲還要破掉,長輩偶然見到,嘮叨幾遍「褲勿破」的風水守則,我卻回嘴說「噢妳不懂。破的衣服比起不破的還要貴!」──我讀到他在心想:「這倆個人真是怪咖!」並,放棄再問我們要不要拍照了。
「你們打算在哪裡證婚?」導遊先生問。
我四周看一下,大堂人來人往,唔係掛?
「沙灘?」
就算沒有看到牧師那沿著脖子滴下來的汗,沙灘也絶對是另一塊人來人往的地方啊!
我說:「找個角落就好。」我再想一想,我倆是沒什麼所謂,反倒是牧師會不會覺得很委屈啊?「牧師先生,你認為呢?」
「我?我沒問題啊!」
「他們說沒有帶來戒指,呃,是想有那麼簡單就那麼簡單。」就說嘛導遊先生已將我們列入怪人族。這是我的榮幸。
站在「相對地」比較安靜的角落,牧師還是很專業地拿著他的宣誓詞,開始唸起來。如電視劇常見的那種:)(*&%*&#^$_@生老病死都一起,)*&%^%*對方是(*)&)%都不分開)*&%,妳願意嗎──願意──你願意──願意。
「原來是真的牧師啊?」我心裡在想。一直以為寫在單張內的「牧師」是見證人的統稱,隨便找個律師之類的簽個大名就完事。原來雖則這邊沒有任何期待,但對方是當成一件事來做的。所以我心裡面就莫名其妙地覺得對他不起,沒有讓他好好的在教堂中唸一次這段字。我們,甚至連戒指都沒有。
禮成。不知是否牧師見我倆太兒戲,邊簽字時邊說:「我真心地希望你們能長久。關島對於我跟我太太來說是很重要的地方,我們就在這裡定情。所以說。。。」
「你不用擔心啦。我們都一起十五年了。這我初戀啦。」我帶著要安慰他的心情說。
「噢?是嗎?那就好!」
沒拍一張照片。我們簽好字,說句BYE轉過身就走,shopping去。
「我覺得,」在往商場的路上Mr. K說。「這,比什麼大龍鳳都來得感人。本來就應該是這麼簡單的一回事。」
「嗯。」
「做了場大龍鳳又如何,要分要離還都是一樣。」
「嗯。」還得吵架,還得有是是非非,還得要花冤枉錢。最後,又得到了什麼?誰高興了?誰快樂了?
而我,其實是有點鬧別扭地擺出一副「這些,我都沒有放在眼內」的態度,輕視著那些沒有想過、明白過、理解過所謂的「婚姻」在自己的字典中寫著怎樣的解釋的人們。那些羊,只知人有我有,把別人都做的事做一遍,就以為是正確。其實為什麼要這樣複雜?所謂的「結婚」,不就只是「我想跟這個人一起過日子。」嗎?
就是這個角落。也沒有很糟嘛。
恭喜恭喜!
回覆刪除感謝!
刪除話說因為是獨家村村民,"恭喜"二字真的很稀罕呀!
恭喜妳
回覆刪除仲間
(倒抽一口涼氣)你居然沒有要吐糟的地方??WWW
刪除感謝,我只是在害羞。噗。
只此一次,下篇就唔會再咁老實,繼續吐爆妳w
刪除仲間
恭喜恭喜!!
回覆刪除感謝感謝!能夠得到祝福,很高興。
刪除咁我都要做下路人甲, 祝新婚愉快
回覆刪除都唔係新婚了,算,一齊好耐,一齊住又好耐,所以並沒有「現在才開始」既感覺。
刪除不過,多謝你。
咁我講另一句...生日快樂~
回覆刪除。。。我自己唔記得左呢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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