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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3日

為何留戀?


我有一洋人教授,從他頭上毛孔分佈,他該為禿頭,但現just光頭;內地人事部的同事亦然,不過他胖一點,所以是福頭。不管他們是因天生、生病、意外、XYZ種種理由,留不住就主動Let them go,他們都明白緊握太累的道理,光頭好福頭好,起碼不會讓人看著就辛苦。


講開又講--哎呀我真的口水多到瀉,本來想什麼也不說只post相--我認識一位男仕很年輕便脫髮,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話:


「妳看看我這一根頭髮...」他指著額頭最前最前的那根幼得如細絲的毛。「我天天照鏡子就是看這根還在不在,好重要架呢條!」


見微知著,這人性格徹頭徹尾看不開,引申亦可猜出難以作終身伴侶。也許事不關己touch wood我沒此苦惱,共勉之我希望自己在其他事情上也能有Let go的氣魄。


2 則留言:

  1. 所謂留髮不留不頭,留到大家都想留,不過若已屆風燭殘年,還是讓它退下來吧~~~
    [版主回覆01/15/2010 09:49:00]你句留髮不留頭激好笑

    如果從呢個角度出發,誓死堅持不服命認輸,不向毛囊低頭,唔,我錯了,我該向佢地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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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妳朋友係咪老夫子呀。如果係我就做光頭佬。改埋個法號叫虛竹。
    [版主回覆01/15/2010 10:03:00]那位男士非我朋友,只是認識所以唔知佢係咪姓老名夫子 ,係我係玩緊野...
    虛竹ok喎!好似好過叫五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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