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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の森国定公園高尾山||高尾山口駅||20130709

明治の森国定公園高尾山 || 高尾山口駅 || 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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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7日

OL秘技之省飯錢的藝術


朋友到面書說:「一份牛河吃三天!」

我,嗤之以鼻。這也好拿出來說?我覺得這實在是時候讓大家知道那道門檻長什麼樣子。
那是還是OL時候的我的事情。香港地,物價高到光呼吸已要花錢的年代。一來為著省,二來為著能省就省,三來為著可以省就省,飯錢這種東西絕對是省得一毛算一毛。

2011年5月19日

忘不了的失物:團聚

 





她們以新姿態回來,替我的未完故事作個了結。



上年三月,因為有網友寫了一則失物事件而令我想起了曾失去了的三毛全集,回憶起一段青澀時光。「失去」的本身並沒有意義,重點是物慾背後的原因。在寫下了那篇之後,我本來死灰似的心又復燃起來,想想現今互聯網之發達、透明度之高,搞不好我真能把三毛全集找全。可惜,相當殘念,就算我願意要二手的,也都是不齊不整連東湊西湊的資格都沒有;後來又再拜託了朋友的朋友──她是某台灣書店於香港分店的高層,我去她的店子買書都會打折給我(搞得我有時不好意思去她的店,又或偷偷地、不露面地以正價買她的書)──問問看有沒有什麼渠道可以想想法子,差點連那句「錢不是問題」都要說出來,可回來的答覆是:



「可惜啊,三毛沒有後人。」我朋友轉述說。



「嗄?何干?」



「她說,因為沒有後人,所以沒有人再出版舊作圖利。」而舊版,當然是已絕跡市面了。也是呢,本來心是要死的了,源何又忽覺得有希望?



上月,我重踏台灣,在隔了八年之後再遊台北。出發前的兩週,我不心息地訪尋台灣的網上書店,怎料給我看到這個:



三毛逝世二十週年紀念!《三毛典藏》官網



誰說沒後人就不會再版的!!!



我立即似被開了電源般不停在各大書店搜索,奇怪,明明才發售不到四個月,已有某些書冊完售了?!我看著電腦喃喃自語地質疑「有冇咁好賣丫?」後,反覆地找尋,這裡訂一本那裡找一本,打算不惜在台灣扛九本書回來...慢著,我明明是「朝中有人」啊!



所謂的朋友,在這時便能派上用場了。嗯,書店高層替我搞定了。



在我朋友轉述價格時,她以不肯定的語氣問我:「要...五、六百蚊架喎都。」



「沒問題,請她訂購吧!」我心想,什麼呀,買九本書本來就不止這個錢啊!還生吞了那句「錢不是問題」。吞下去的原因,是始終這話也不全對,在我人生的98.75%裡,錢都是問題、都是錢的問題、問題都是錢,只是這趟,我必須用一點錢來把心結解開。



我沒有太在乎她不是當年的那套初版,因為文字的內容是不會改變的,三毛寫下的東西是一樣的,那又有什麼好在意的呢?世事實在奇妙,我第一次去台灣的時候,因為種種個人原因而覺得不好玩,本來是已在black list的名單之上,但又因為種種原因,又忽然想去走走;如果沒有去台灣的想法,就不會在那時進行搜索,可能又會與那套典藏版擦身而過了;如果不是剛買了房子搬了家,亦可能會覺得就是買來了也只能放進床下而作罷。總之把這所有天時地利人和都加起來後,她們在我的書架上了。



也許生命本是如此,強求不得,時候到了自然便會來了。


2010年12月22日

「Precious Speed」@ 12.5.00的《Yes!》


2000年5月12日出版的《Yes!》,我居然留著。老實說,我甚至不願承認我在成長時有看過如此壞品味的青少年雜誌,品味之壞我拿上手都會臉紅!我甚至能承認我家中有好幾本淫穢刊物都不想讓人知道我有花過銀子買這本東西。我只能說,我在看《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的同時人格分裂地都會偶然買買潮流刊物,但拿著的時候會在那本《吶喊》之下。


留著,是因為這個:



下為放大圖:



我有在這邊談過,我曾經是一個網站的網長,主題是有關於當年在日本,甚至亞洲都紅得發紫的女子組合,SPEED。上圖便是當時在這本垃...青少年雜誌對敝站的介紹。


唔啊。當年呢blog這種東西還沒誕生,要在網絡上散播自己的想法最有效就是造一個網頁。那時中文的網絡都是由台灣飯領導著SPEED的世界(甚至我覺得這點至今不變,不單是SPEED,現今的嵐等日本偶像也如是)。我討厭他們的言論過份偏袒著所喜愛的偶像,而沒有太多理性的觀點,亦容不下不同的見解,當有人提出略微不同的想法時便會群起攻之,或直接刪文(其實這點依然變化不大)。我倒沒有被群攻過但是在旁邊光看已夠不爽。嘿,在現實世界也都沒法子要我閉咀,便何況網上本應是自由得不能再自由的世界?於是我一氣之下便自行搭建一個,「Precious Speed」便應運而生。它所帶來的東西是還是中學生的我所想像不到的,也是旁人想像不來的──我認識了不少人,而從他們不同的想法我學會了很多;我得到了很大的成功感,得到沒關係的人的認可原來感覺有那麼好;因運作網站而要學會的東西,從Photoshop到Dreamweaver我全都自學起來,還從過程中奠定了日後我對「美」的一些觀感、想法。


現在說起來,怎似前世往事?但其實細想,那才不過是十年前的事。十年,原來只是十年。


P.S.剛去看了一下,Tripod居然還留著我的網站!啊,可是日久失修之下已面目全非--這一句彷彿是人生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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