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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の森国定公園高尾山||高尾山口駅||20130709

2002年7月29日

撿到一件東西

前言寫在七、八年前的一篇,現在看上去怎嫩成這樣??現在,我想我會把它養下來吧!有自己的家還是有分別的呢。最後,文中的「男朋友」一直沒有變過,就是今日的Mr. K了。(4.5.2010)*****我想我是一個沒有愛心的人。這個,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心態是︰討厭一切不能自己照顧自己的東西。所以我連植物都有點討厭。我喜歡野生的花,可以沒有人照顧而自己生成一大片的花﹔我喜歡野貓,因為它有很強的生命力。可是當然,我看見小貓小狗小孩之類的東西都會大喊︰「好可愛﹗﹗」心,還是會牽一下。動物當中,我最喜歡的是貓。一定是貓﹗人家說這其實是一個心理測驗,問說你喜歡貓呢還是狗呢,喜歡貓的人就喜歡伴侶搞怪一些,不那末聽話,有空就拌拌咀啊什麼的﹔喜歡狗呢,就是喜歡一個忠心的伴侶,專一、誠實。我覺得這個心理測驗跟︰「假如有葡萄、芒果、巧克力,你會吃那一個呢﹖提子﹖哦,那你一定會吃葡萄味的蛋糕了﹗」沒什麼兩樣。事情的背景就是這樣了。那一晚,男朋友送我回家,在家下面的一個工程中的地盤裡,看見一隻小貓。超可愛﹗﹗我不知道要怎麼去形容,因為每個人對「可愛」的了解都不同嘛﹗嗯...這樣說,那隻貓很像早幾年﹙都不是早幾年了,我想十年也可有。﹚煤氣公司的廣告中所出現的小貓---年紀輕的都沒看過吧﹗﹙我也不是年紀大嘛﹗﹗﹚他不知道那裡來的念頭,箭步的就去抓那隻小東西,可憐的小貓已經是沒有力氣去跑去逃。我事後就問男朋友說為什麼會去抓那隻貓,他說︰「很可愛嘛﹗我想讓妳看看﹗」看﹗這就知道那隻貓有多可愛。於是,我們抱著它,走到我家樓下的小公園,看著它傻笑,覺得它很可憐--對於我,可愛的東西才會可憐--很想很想幫它,可是我知道我媽是不會給我養它的,我媽比我更殘忍,她覺得最殘忍的事情就是給她帶來麻煩,要照顧一隻貓當然是很麻煩,她一定會不給。於是我把目標鎖定在我男朋友,因為他養跟我養都是一樣的嘛,我問他﹕「那你家呢﹖」「不行﹗我媽一定不給﹗」「為什麼﹖這樣可愛可能會給啦﹗」「不是哪,是她很害怕這種東西的﹗」「嗄﹖很可愛嘛﹗」我不相信,可是沒說。「還是會怕的﹗」靜了下來。自己都是養不到貓的人,所以很明白。反正天下的母親都不喜歡動物就對了。「去買點東西給它吃吧﹗」買了牛奶給它,兩個人又進入了看著它傻笑的境界。開始的時候小貓狼吞虎嚥的喝牛奶,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又不喝了。我「輕輕的」--至少我看來是「輕輕的」按它的小頭去喝牛奶。「它不喝了﹗」我說。「對啊﹗為什麼呢﹖」男朋友都想不出來,因為我都沒有養過貓。「可是它明明是餓的吧﹖看﹗一直的在舔我的手跟咬我指頭﹗喂﹗﹗」看著小貓喊,我想它聽得懂的。「你的舌有倒刺,舔我我是會痛的哦﹗喂﹗你為什麼不喝了哦﹖喂﹗看著我啊﹗﹗」「咪嗚...」貓說,不知道在說什麼呢﹖我又去按它的頭,男朋友就抱它去喝牛奶。我們一直的跟它玩﹙說玩它會比較適合吧﹖﹗﹚包括牽著它的手跳舞,捲起它看它的頭可不可以碰到屁股,學狗吠嚇它﹙它不怕﹗﹚,把它像嬰兒般抱起的扔來扔去。玩得很晚,已經是十時許了,我們開始想「以後」的問題了。貓咪要怎麼辦﹖不可以扔下啊﹗晚上十時許,兩個人不停的打電話找朋友要它,我們不斷的強調它很可愛啊,很乖啊,沒有病啊什麼的。一直的找,我還是找上了一個已經有兩隻貓的貓痴,我想就是他不要,叫他找個朋友要總可以吧﹗我跟他說了大約的過程,如我所料,他第一反應就是﹕「妳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有愛心﹖」「這個不是問題的重點﹗」我說。「那你有沒有朋友要啊﹖」「我問問看,可是我現在不在家耶﹗要蠻晚才回到家。還有啦,街上的動物一般都很髒的,有皮膚病,我要看過才...」「它沒有﹗﹗很乾淨的啊﹗」對對﹗「看上去」是很乾淨的。「就這樣了啦﹗我在你家附近的公園等你哦﹗」於是,我們跑到貓痴男的家附近的公園,抱著貓,天氣很熱,懷中的小貓也在發熱﹙動物好像都是比人熱哪﹗﹚,其實我很累的,又熱又渴又累,只為了我那一下子澎湃起來的愛心。男朋友也沒說什麼,其實他比我更怕熱,滿臉都是汗,可是都覺得等是沒有所謂的。嗯,過程很順利,沒有什麼好說的,就是貓痴男找到人要小貓,我就把貓給了他,他說回去要除蝨,也順道不遺餘力的諷刺我,我想是我平常太過沒有愛心了吧,因為我把他家的貓玩得很慘,哈哈哈﹗這是另一個駭人聽聞的故事了。那天晚上,我一直的惦記著小貓咪,在想它的模樣。我決定明天再去看它。明天一早,跟男朋友一起吃早餐。平常都沒有那麼早起來的呢﹗「帶它去海邊玩吧﹗」他說。「好啊﹗﹗﹗我先打電話給貓痴男﹗」打了給他,他居然一早就出去了。可是不怕﹗貓痴男的哥哥在﹗沒有人能夠擋我﹗﹗於是我就跟貓痴男的哥哥﹙都是同校的人,都認識的,也有聊過電話。﹚說我想把小貓帶出去玩...「什麼﹗妳以為貓是什麼啊﹖可以像狗的一樣套著拖出去玩的嗎﹖﹖我不敢說啊﹗妳打電話問我弟弟吧﹗」卡﹗掛掉。豈有此理﹗分明就是不想我上來帶小貓去玩。其實有什麼所謂呢﹖我又不是賴在他家不走﹗我來帶它去玩,晚上等他家裡有人就還啊﹗於是我不甘心的打電話給貓痴男﹕「噯﹗你哥不給我帶小貓去玩﹗﹗你跟他說一下好嘛﹖」「妳是干嘛忽然間的愛心滿載﹖」又來了。為什麼都這樣驚奇呢﹖「這不是問題的重點﹗」我重申。「我想他是不想穿衣服吧。妳上來他總要打扮啊﹗」「神經病﹗我那次送錄影機上來他還不是穿得跟討飯的一樣﹗」別奇怪,這是我們的說話方式,不刻薄的不說。「好啦﹗你五分鐘再打電話去吧﹗我跟他說一下。」掛了電話以後,我跟男朋友兩個不斷的想貓痴男的哥哥為什麼不給帶小貓去玩,都想不出一個所以然來。不過既然他那麼說,我們就不帶小貓去海邊,改去我男朋友家吧﹗我男朋友的家跟貓痴男的家很近,這總沒有問題吧。不過,我知道貓痴男的哥哥是不會這樣輕易的屈服的。我就知道﹗果然,五分鐘以後的電話說得很苦。反正就是吵來吵去的「理論」,是我很堅持吧﹖他最後都是屈服了。十五分鐘以後,我們帶了小貓去我男朋友家。小貓咪的樣子還是很可愛。可是再過十分鐘以後,我們就發覺它不可愛了﹗讓我再說一次﹕不.可.愛.了﹗為什麼呢﹖因為吃了飽餐以後,昨晚還是輕輕﹙正確來說是沒有力﹚的咬,今天可是咬得我超痛﹗而且它不是只咬一兩下,它是不斷的一有機會就咬﹗我拉開它﹑罵它﹑輕力的打它﹑到有點大力的打它,它還是在咬﹗﹗唉﹗貓跟人都一樣,尤其是女人,無論長得多可愛漂亮風情萬種也好,一開口就罵人說髒話的,就一點也不可愛了﹗虧我還巴巴的求人去要它,苦苦的要帶它去玩,它今天就來咬我啦﹗嗚嗚...實在是看不住這隻小野貓,可是為了面子問題,又不可以那麼快把它扔回給貓痴男的哥哥,只好邊給它咬邊守著它。天啊﹗我是做錯了什麼﹖在守著它的時候,頑皮的小貓跑了出去,給我男朋友的媽看到,你猜她母親有什麼反應﹖A....

蟑螂殺手:告訴你一個秘技!

對於腕力,我一向有不輸男生的自信---當然是跟香港的男生比啦﹗跟鬼佬就不可能了。可是如果是RPG GAME的一員,我一定不會做武士之類的,我會選擇當魔法師那一類,為什麼﹖因為我一定不敢走近那隻怪獸去打它﹗而魔法師可以遠距離攻擊嘛。嗯,所以說,力氣我是有一點,可是勇氣的話....尤是當看見醜醜的東西的時候。個人認為,除了人以外,天下間最醜的東西就一定是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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